辰政函〔2021〕89号
辰溪县辰阳镇城区2021年秋季小学一年级
招 生 公 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21〕1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193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县城区学校小学一年级招生秩序,结合城区实际,现将辰溪县辰阳镇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一年级招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就近划片、网上申报、阳光透明、严控班额、公办不择校、择校到民办”的招生原则,加强招生管理,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优化招生服务,促进教育公平。
二、招生计划
学校 |
拟招班数 |
拟招人数 |
平均班额 |
熊首山小学 |
10 |
500 |
50 |
辰阳明德小学 |
10 |
500 |
50 |
城北小学 |
6 |
300 |
50 |
思源实验学校 |
10 |
500 |
50 |
芙蓉学校 |
10 |
500 |
50 |
博雅实验学校 |
6 |
216 |
36 |
合 计 |
52 |
2516 |
48 |
三、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未注册学籍,提供国家一类疫苗接种查验证明,同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或一方为辰阳镇城区(含东风、奎星阁、柳树湾、龙头井、东星、丹山6个社区及锦岩村、桐湾溪村、泡潭村、六弓塘村、大洑潭村等)户籍(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前户籍迁入)。
2.适龄儿童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在辰阳镇城区有合法房产。
3.享受优惠政策人员,即父母双方或一方为辰溪驻军官兵、转业或调入城区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
4.非辰阳镇城区户籍,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城区经商务工一年以上。
5.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合法租住一年以上(2020年8月31日前)且有租房合同或居住证。
四、招生区域
熊首山小学:辰阳镇城区双溪西街以西区域、辰河路31号分路口往环城路沿线一带(包括书香门第、祥福雅苑、龙腾雅苑、书德楼、吉祥小区、尚都名苑、正中华园等)及锦岩村、桐湾溪村。
辰阳明德小学:以东风东路为界,双溪东街至晓园新村二期以南(包括晓园新村二期、林业局、人社局、财政局、长城路福满家超市以南、沅江花园、心家泊、龙腾世家、玉泉里等)城区范围。
城北小学:辰河路31号沿线以北和东风大桥以东沿东风路至刘晓公园门口东风东路22号以北(包括丹山社区、中心市场、琼台新村、天怡花园、建欣家园、湘谢丽都、海利山庄、水映林溪等)城区范围。
芙蓉学校:耐火材料厂、大洑潭村、金石梅园、仙林新村、德江山城、广厦安居公租房和晓园新村一期、三期向南至红绿灯路口以东(包括吉祥庄园、育才小区、辰华未来城、山水豪庭、紫辰府、天元华府、泡潭村、六弓塘村、华盛家园、先锋国际、新金润广场、外滩一号、长乐世纪城、祥宇星城、城东市场、大千锦绣山城、龙腾御城、一品华园、千鸿名都等)城区范围,以及城南辰阳春天、滨港湾、锦滨家园、龙创滨江公园城等小区。
思源实验学校:晓园新村一期、三期向南至红绿灯路口以东(包括吉祥庄园、育才小区、辰华未来城、山水豪庭、紫辰府、天元华府、泡潭村、六弓塘村、华盛家园、先锋国际、新金润广场、外滩一号、长乐世纪城、祥宇星城、城东市场、大千锦绣山城、龙腾御城、一品华园、千鸿名都等)城区范围。
补充说明:
1.思源实验学校和芙蓉学校申报学位时,如某所学校申报人数大于招生人数,按“招生对象”的类别顺序依次审核申报学生,若审核至某一类别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此类别报名学生全部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根据派位结果确定录取名单(电脑随机派位是通过电视直播,部分学生家长参加,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公证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一种随机分配方式)。其余申报该校的学生则调剂到另一所学校或其他学校审核招生。
2.老城双溪西街和沿江路一带为熊首山小学和辰阳明德小学共招区域,此区域住户可在两所学校中任选一所报名。
3.当城区内某所学校申报学位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第四类、第五类招生对象由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网上修改申报学校,再到相应学校审核招生。
五、申请学位
1.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请学位,网址:http:cxrxbm.cn/(点击进入“2021年辰溪县辰阳镇城区小一新生入学申请入口”),或扫描二维码登录(二维码附后)。
2.申请学位必须按规定时间在网上申请。符合城区相应学校就读条件,但没有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申报或不在规定时间提交初验材料的,视为放弃学位申报或初验材料,不再安排学位。
六、申报学位及报名程序
1.宣传发动(8月1日—8月15日)。
2.网上申报学位(8月16日—20日)。
3.初验材料(8月21日—23日)。
4.联合审核(8月24日)。
5.统一调配、摇号(8月25日—27日)。
6.公布录取名单(8月28日)。
7.受理申诉(8月29日)。
8.报到注册(9月1日)。必须提供《辰溪县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和近14天健康状况监测表,凡体温正常,且近14天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方可入校报名。学生家长或监护人陪同的,须查验其健康码、行程码与疫苗接种证明,查验合格者方可进入校园。
七、初审材料需要提交的材料
申请城区小学一年级学位的,需在规定时间内向申请学校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适龄儿童本人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复印件包括户主页及适龄儿童本人页);法定监护人属正常工作调动的国家公职人员(含驻辰官兵、转业人员),需提供工作调令(分配证明)或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
2.法定监护人属个体经商户的另需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2020年8月31日前办理)副本及复印件;法定监护人属进城务工的需提供正式有效的劳动合同或企业养老保险一年以上缴费凭证及复印件;属城区租住一年以上的,须提供经辰阳镇人民政府复核的社区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审核意见的居住证明复印件。
八、严肃招生纪律
严禁适龄儿童同时在城区两所及以上学校申报学位,否则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法定监护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提供虚假入学证明材料,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户籍证明、虚假务工证明、虚假租住证明、虚假营业执照等类似弄虚作假行为,属城区户籍适龄儿童一律取消城区学校就读资格,属非城区户籍适龄儿童一律回原籍就读。对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为入学提供虚假证明的,由纪委监委负责严肃查处,在招生过程中涉嫌犯罪的,按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招生工作举报电话:0745—5228809
辰溪县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日